一、普通企业
1、市工商局营业执照:500元;(注册资本不限)
2、区工商局营业执照:700元;(注册资本不限)
二、个人独资企业;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企业;上市股份有限公司;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创业投资、验资、评估、担保、房地产经纪、出入境中介、外派劳务中介、企业登记代理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行为的企业,以上企业年检须提交审计报告。
按注册资本收费,已含审计报告
1、10万元——1100元;
2、11-20万元——1300元;
3、21-30万元——1500元;
4、31-50万元——1800元;
5、51-100万元——2300元;
6、101-200万元——3000元;
7、201-300万元——3800元;
8、301-400万元——4500元;
9、401-500万元——5000元;
10、501-1000万元——6500元;
11、1001-2000万元——7500元;
12、2001-3000万元——8000元;
13、3001-4000万元——8500元;
14、4001-5000万元——9000元;
15、5001-1亿元——15000元;
16、1亿元-2亿元——2000元。
三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、经营企业;销售成品油企业;销售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企业;煤炭开采生产、经营企业;农药生产、经营企业;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企业;公共娱乐场所、营业性演出机构企业;生产、销售危险化学品企业;城市燃气、供热企业;建筑、装饰装修企业,以上企业要出具所在地工商所的看场所证明。
1、市工商局营业执照:900元;(注册资本不限)
2、区工商局营业执照:1200元;(注册资本不限)
四、所需材料如下:
1、工商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2、公章;
3、2007年12月会计报表;
4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,提交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;
5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只需一个股东)。